2018年01月10日 星期三
道德学习重在体验
刘次林

    在一堂语文课上,教师首先让学生将准备学习的课文标识一下自然段,便于师生对教材内容进行定位;然后让学生判定这些自然段可以分成几部分,这就需要对自然段之间的关系进行归纳;最后,要求学生说说学习课文以后的感受,即读后感。

    语文学习的经典“三部曲”其实隐含着三种知识类型、学习方式和评价方式。数自然段涉及的是信息型知识,只要知道句前空两格即为一个自然段,所有学生都会得出完全一样的结论,这属于纯客观的知识。要把自然段归入不同部分,则需要思维加工各段落之间的内在联系,思维品质的差异可能会导致不一样的答案,但是这个问题一般是有标准答案的。因为需要主观理解力,所以这种知识叫作理解型知识,有主观成分却以客观为主的知识。到了读后感,每个学生的感受必然千差万别,因为感受与每个人的生活经历等有关。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就是指这种体验型知识。体验型知识之中有客观的内容(即教材原型),但客观的内容只是激发、引起主观感受的刺激物,重点是在主观感受上,所以体验型知识是以主观为主的知识,只是这些感受要能够从原型中找到根据。

    不同的学科其主导型知识并不一样,学习方式也会有差异。如中小学英语以信息型知识居多,数学则以讲道理的知识居多。以道德为主的德育课则是以体验型知识为主,德育课要以适合其主导型知识的学习方式来体验。所以,我们提出体验是道德学习的根本方式。

    作为一些学校德育课的负责人,班主任要深入了解体验式学习对德育课提出的要求。第一,它对德育教材提出了两项评价标准:教材内容里的价值判断不能写成唯一,要给学生提供选择的空间;教材里的经验不能写满,要给学生留出参与的空间。第二,它对道德教学也提出了两项评价标准:如果教师只给学生宣布唯一答案,如果教师不给学生机会表达个人生活经验,那就不是真正的德育课。可选择、可进入是判定体验式学习的两个指标。

    道德知识(体验型知识)与科学知识(信息型、理解型知识)的区别在于学习方式不同,科学知识可以通过外在的学习获得,而道德知识一定要深入渗透到内心才能获得。道德学习不能止于一般意义上的“知道”,更主要的是要影响人的行为选择,要形成“实践理性”。只有影响了人的价值选择和行为规范,那才是德育要培养的“道德观念”。班主任一定要知道,有些教学是解决“认识”问题,道德教学则要求解决具有实践感的“认同”问题。

    道德属于一种实践智慧,讲究的是一种个性化、应景的反应。脱离个人生活经验,脱离具体情境,道德很难有明确的答案。比如,“助人为乐”是我们倡导的道德要求,其背后是有条件的,对于某些自尊心较强的人,你帮助了他,你固然因此而乐,对方呢?或许已经受到了伤害。只有顾及受助者感受的助人行为,才能产生道德的快乐。

    古希腊哲学家、教育家苏格拉底正是洞悉了道德知识的奥秘,才创造出了“产婆术”。他在接受别人询问时,不会告诉对方明确答案,而是让询问者自己先回答,他根据回答再提供相应的场景,最后让对方顿悟。

    授之以鱼莫如授之以渔,道德教育只能用心教思维方法,借助思维方法进行切身的体验。

    (作者系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

中国教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