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05日 星期三
“临聘教师”的根子还是编制
□ 李 磊

    中国教师报9月21日第3版发表《“临聘教师”路在何方》一文,作者认为,“临聘教师”问题的形成是城镇化过程中政策缺位造成的结果,一些学校大量聘用“临时教师”,是因为当地政府没有严格落实教师补充长效机制,造成一部分学校有编不补、长期缺编。这看似是地方政府的不作为,但背后原因却是“教师结构性缺编”,按照“总量控制”的原则,地方人事部门在学校教师补充上顾虑重重,因为一不小心就会犯“原则错误”。

    有鉴于此,我认为“临聘教师”的问题根源还是编制。

    一方面,“一人一编”的教师管理方式,虽然保障了教师队伍的稳定,但也降低了教师队伍的活力,甚至“养”了许多不称职教师。比如,许多“临聘教师”教学能力非常强,师德也非常优秀,学生喜欢,家长认可,远胜出一些有编制的教师,可就是因为编制问题,承受着被歧视和不公正的待遇。有许多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编制内教师,却在编制的庇护下享受着体制内的福利,这既是一种社会不公平,也不利于教师素质的整体提升。

    另一方面,教师编制问题本身不是教育问题,而是人事问题。换言之,学校教师编制补充或调配权在人事或编制管理部门。理论上讲,在区域内教师“总体超编”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多寡不均”问题可以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的内部调剂进行缓解。但实际上,调剂过程需要人事或编办的严格审核,教师不能随便调动。为什么不把教师编制调配权下放给教育主管部门?原因很简单,人事或编制部门如果放弃“一人一编”的管理方式,意味着部门权力将受到削弱。

    其实,教师编制的僵化和不合理,不仅滋生了“临聘教师”问题,而且还难以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良性竞争机制,影响了教师队伍素质和水平的整体提升。改革教师编制管理迫在眉睫,究竟如何改?可以从如下几方面着手:

    其一,放权。将教师编制管理由人事或编制管理部门下放给教育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摒弃过去的“一个萝卜一个坑”的管理办法,按照国家规定的师生比要求,核算区域内学校需要的教职工编制总数,然后根据学校实际将编制数下放到学校,由学校校长自主聘任。

    其二,让权。让学校自主办学没有用人自主权,自主办学只能是一句空话。在教师招聘上,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教师编制总数,校长依据学校实际需要聘用教师,对新聘用的教师根据《劳动合同法》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其三,确权。学校根据编制要求聘用新教师后,需要上报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人事、编办等部门对新聘用教师的学历状况、教师资格等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核发工资。对违反组织纪律和法律规定招聘教师的校长,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新进教师胜任教学工作。

    (作者单位系山东省东阿县教育局)

中国教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