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1日 星期三
区域观察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区域创新
张 锐

    随着家长对孩子教育的重视,从城市到乡镇,校外培训机构出现了井喷式发展。但哪家培训机构安全、规范、有特色?让家长犯了选择困难症。而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家长却少了这些烦恼,他们只要到区教体局的微信公众号上浏览培训机构的星级和总体信誉等级,就可以轻松作出选择。

    近年来,随着校外培训机构的全面整顿和治理,陵城区多部门协作取缔近一半的非法培训机构,并对培训机构从师资力量、规范办学等方面严格规范管理,杜绝了以往的乱收费、假宣传、缺师资等乱象。同时,如何固化治理成果、健全长效机制,陵城区教体局也作出了积极的探索。

    2018年12月,全区第一批103家规范培训机构列入白名单准许经营,之后还以每月1-2家的速度增加。要对这些设点多、分布广、规模小、问题细的培训机构实施日常不间断的监管,存在许多难题:一是人手不足,以往的监管主要针对民办学校,除了日常业务指导外,年终再组织一次集中到校年审,一般每校不到半天即可审完。但100多家培训机构按照要求年审的话,至少需要3-5名工作人员10-20天的时间,在目前的管理框架内无法通过人员和预算的增加来实现;二是校外培训机构门槛低、投资小、人员少,如果日常监管跟不上,很容易导致培训机构放松要求,最终造成过程失控、监管虚设,出问题的概率大幅提高。

    为此,陵城区教体局大胆创新,改变了之前集中年审的方式,确定了增效不增人、监管抓全程、抽检重细节的原则,将全区100多家培训机构的监管化整为零、每月抽检、以评定级、末位淘汰,以信誉等级评价的方式实现了日常化的全程监督和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

    化整为零。具体来说,就是把年终的集中工作分散到每个月,把一次性的年审分解成日常的不间断抽查。每周至少安排两天时间去现场,在检查的同时做好业务指导,在不增加人员的同时,对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实现了日常化的过程性监管。

    每月抽检。区教体局职成教科工作人员每月随机抽检10-20家校外培训机构,按照评价规则到现场检查后再打分。每次抽检不打招呼、完全随机,原则上6个月完成对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的一轮检查,确保每个机构一年之内至少两次接受随机抽检。

    以评定级。改变以往的以年审确定资质的方式,改为半年查完一轮之后分为ABCD等级并集中向社会公示,年终两轮抽检之后对所有培训机构以各个分项评定星级,以综合分数分列等级。

    末位淘汰。对某些长期办学不规范、质量差的培训机构,实行先提示整改、整改不达标便取消资质的方式。同时,等级越靠后的培训机构用户的选择也越少,充分实现了政府指导、市场选择、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

    以上四项工作的具体抓手就是一份翔实可行的《陵城区校外培训机构信誉等级评价规则》,全文4000多字,分为总则、评价指标、评定方法和程序、结果认定和运用、附则五部分,共5大项36小项指标。这份规则的各个指标在细节上体现了陵城区教体局的探索与创新。

    标准更全面。在国家、省市要求的基础上,将各类指标分为合规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两部分。合规性指标强调必要因素,分值更高;发展性指标强调提高因素,拉开档次。例如,必要的面积、资格证等为合规指标,图书、活动场地、教师培训为发展指标。

    底线更明晰。在确保规范办学的同时,将学生安全和师德师风作为不可逾越的底线指标明确化。例如,严格规范安全出口和安全通道,严禁使用空调和地暖供热以外的方式取暖,严禁在职教师到培训机构兼职,并要求培训机构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为学生缴纳意外伤害险,等等。

    细节更完善。把理论性政策细化为操作性更强的细节要求。例如,上级要求培训机构教师须具备教师资格证,陵城区教体局遵循教育规律,除了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还要求教师人数分别按照不同学段师生比予以达标,以确保实现教学效果。

    操作更规范。在检查形式上,由集中年审改为分批抽检,强化培训机构的日常自律,避免突击迎检、蒙混过关;在检查结果上,现场打分、及时公示,便于不同培训机构根据自身等级进行规范和提升。

    反馈更及时。这一机制在运行的过程中,根据市场的反馈做了适当微调。例如,在持证上岗方面,由于学科类和艺术类要求不同,区教体局经过调研,规定除学科类教师必须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外,艺术类培训教师可以放宽为持本专业相关资质证书上岗。

    这一机制的运行实现了管理的高效,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德州市教体局已将其列入基层教育管理创新成果,向辖区内各县(市)区推广。通过对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和有效整顿,定期公示培训机构等级和黑白名单,为家长充分了解市场,从而科学合理选择培训机构提供了依据。同时各家培训机构对这一机制也给予了认可,完善的规则和公平的环境,提供了有序竞争、良性发展的基础,更有利于正规培训机构脱颖而出、做大做强。

    (作者单位系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教体局)

中国教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