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13日 星期三
局内人
学生“分班”要依规有据
梁 伟

    近日,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云南省普洱市张先生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该市思茅区第四中学以是否购买平板电脑划分智慧班和传统班,智慧班学生需要花5800元购买平板电脑。当地政府表示,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以是否购买平板电脑作为分班标准,在当下教育领域这种事确实“奇葩”。假如,这所中学按教学方式差异而非学生成绩不同划分智慧班和传统班,然后要求报名参加智慧班的学生购买平板电脑,不管这种做法是否合规,家长肯定没那么反感。反过来,以是否购买平板电脑为依据分班,再因“材”施教,性质就完全不同了,校方有再多理由都会站不住脚。

    那么,以是否购买平板电脑划分智慧班与传统班,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我以为不外乎以下三点。

    碰到了法规红线。《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要求,义务教育学校要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这所中学把学生分成智慧班和传统班,明显有违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之嫌。

    动到了公平底线。两千多年前的孔子说过“有教无类”,这个“类”就是个人天赋、努力之外的各种外部标签,譬如出身、性别、年龄、财富等。以平板电脑作为学生获取某种教育资格的准入门槛,客观上把部分学生拒之门外,有失公允。试想一下,缴纳5800元购买平板电脑加入智慧班的学生,是不是相当于进入了一个重点班,或者说“重点关照班”,学校会不会将优秀教师和优质资源向智慧班倾斜,由此导致新的教育不公?

    一些本来只想给孩子报普通班的家长,可能担心这种不公导致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不得不报读智慧班。而以缴纳5800元的代价加入智慧班,这样的智慧班加重了学生的家庭负担。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提出,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挑到了温情主线。教育是充满温情与爱的神圣事业。身为教育工作者,对那些先天条件不足的孩子应该给予更多的爱,而不是剥夺他们应有的权利。每个孩子的内心都是向善的,但试想一下,长期处在这样的分班安排下,两种班的学生不仅会在学习成绩上出现分化,心灵上也可能出现分化。

    目前,普洱市已责令该校立即停止违规收费,并取消智慧班与普通班分班,向719名学生退还全部违规收费244.46万元,平板电脑收回供教学使用。同时,思茅区教育局召开全区教育系统专题会议,对第四中学违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举一反三组织开展违规收费问题集中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实事求是地说,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反应来看,不可谓不及时,处理力度不可谓不严厉。但是,鉴于每台平板电脑价格不菲、全校收费总额也不低,这种决策背后是否还存在其他原因,值得追问。退款之后,希望有关方面继续调查事件真相。另外,希望吸取该事件的教训,为切实有效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相关部门不能止于事后监管。在教育督导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制度监管,事后还应严肃追责问责,以真正达到教育惩戒的目的。

    (作者单位系浙江音乐学院)

中国教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