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1月24日 星期三
由管理走向治理
汤 勇

    “管理”与“治理”仅一字之别,却蕴含着深刻的思想、观念创新,也宣示着教育领域从思想观念、管理方法到组织结构、制度机制等各个方面的深刻变革。从“教育管理”走向“教育治理”,对当下教育提出了诸多新要求。

    由“管理”走向“治理”,学校必须实现自主办学

    教育的主体是学校,办学是学校的事情。然而,教育的大一统管理让学校成了局外人。

    学校自主办学的基础是校长能够安静地办学、教师能静下心教书,而现实中许多条条框框捆绑着校长和教师的手脚,束缚他们自由发挥的空间。检查、会议、创卫不仅要全面参与,师生还必须背口号、存档案。至于平安校园、校风示范校、电教示范校等名目繁多的创建和达标评比,更是让许多教育教学活动沦为劳民伤财的资料堆砌。

    让教师回归课堂、让校长回归治学、让学生回归学习,还学校一方自由的天空,从传统的管理走向现代治理,教育才有希望。

    由“管理”走向“治理”,教育必须要有法治思维

    市场经济、互联网时代不断加速催生新的发展需求,普及性义务教育面临供给相对单一与需求日益多样化的矛盾。

    在教育外部,各种教育资源公司冲击着学校教育,这是不容置疑的客观存在;在教育内部,违规收费、挤占课时、题海战术、有偿家教、体罚学生等现象时有发生。面对这些现象和矛盾,首先我们应该有一个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维护教师权益、依法保护学生权益的意识,这是教育治理、学校治理的逻辑起点。

    其次,我们应该着力于“有法可依”的建设。除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外,学校应该有自己的章程。让学校各项管理和工作的推进有章可循,减少治理过程中的随意性。学校章程是学校治理的总纲,是学校法治进程的标志。

    最后,我们应该重点解决谁来执法的问题,面对当下教育多元结构和众多需要治理的问题,没有执法权和执法主体成为教育治理的痛,这需要教育人一起探索与呼吁。

    由“管理”走向“治理”,教育者必须力求多元共治

    管理是从上而下、一元单向的,而治理是行为主体的多元化、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因而,在治理中必须体现多元共治。

    当前,我国教育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是社会参与不够,即教师、学生、家长对于学校管理的民主参与不够。这种状况不利于调动各方主体的积极性。要解决这些问题,多元参与的教育治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方面要让教师参与民主治理。教师是学校的主人,是学校发展的中坚力量,必须充分发挥教师在学校治理中的作用,倾听他们的意见,感知他们的心声,关心他们的疾苦,顾及他们的尊严。可以这样讲,没有教师参与的学校管理,就没有真正的学校治理。

    另一方面要让学生参与民主治理。在教育教学中,我们要有学生视野和学生立场,让学生在参与治理学校的体验中强化公民意识、责任担当。既要在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校本课程特色化开发过程中充分听取学生的合理化建议,扩大学生对研究性课程、校本课程的评价、设置、选择的自主权,又要在学校对教师的评价中引入学生参与,进一步增强学校教学治理的生机与活力。

    除此之外,我们还应利用好政府、社会团体、家长资源,充分建构“政府促动、家校互动、师生联动、社会带动”的动力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学校作为教育“细胞”的活力,形成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内部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实现办学主体从“外控”走向“自治”,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治理能力与水平。

    (作者系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农村教育实验专委会理事长)

中国教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