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1日 星期三
通过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政务资源、融合线上线下、借助新兴手段等方式,基本建成了“就读省心、审批简单、监管到位”的教育服务新模式。
开启教育服务新模式
毛胜田

    教育“放管服”改革要落地,教育行政部门需要厘清权利、责任等清单,坚持目标、问题、需求等导向。浙江省衢州市教育局通过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政务资源、融合线上线下、借助新兴手段等方式,按照“最多跑一次是原则、一次都不跑是目标”的要求,在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基础上,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完成教育事项100%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100%实现“无差别受理”,基本建成了“就读省心、审批简单、监管到位”的教育服务新模式。

    就读省心:让信息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零跑腿

    衢州市教育局23个事项均按上级统一要求执行,除1项涉密事项外,全部开通网上办理,2018年已办结最多跑一次事项380余件。

    入学、升学和缴费真正实现零跑腿。进一步梳理和规范入学政策和办理流程,以县(市、区)为单位建设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新生入学网上报名平台,家长只需要通过网站或移动APP就可完成入学、升学报名;依托网络支付方式,面向学生的学费、代管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各类教育缴费及保险费等社会事项缴费,全部一键办理。

    校园生活和家校互动逐步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积极推进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大力推广校园“一卡通”应用,通过“一卡通”实现上学放学、文化学习、体艺活动、图书借阅、食堂用餐、校园消费及请假销假等智能化服务;借助“一卡通”系统,建立和完善班级、年级、校级三级联动家校互动平台,开展送教服务,教师和家长通过移动APP互签模式实现管理,努力实现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服务。

    除此之外,教育服务工作的其他方面也加紧步伐跨入“数据多跑腿”行列。如,加分确认“一证通”,加分三项实行“一证通办”,学生只需要凭一张申请表、一张身份证明即可申请办理;考试服务“一站式”,加强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合作,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社会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网络化、电子化一站式服务;资助办理“一端口”,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建立学生资助申请办理统一端口,实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审批简单:让责任更明确到位,让事项更简化明了

    衢州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放管服”审批改革,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7项和16项面向社会服务的其他权力事项入驻审批服务大厅集中办理。

    优化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取消需要多方盖章的纸质审核材料,简化相关手续。学生因户口所在地、家庭居住地或者监护人工作所在地变化等正当理由,在符合当地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移动APP提交《转学申请表》,无须提供其他材料,通过当地公安、住建、人力社保等部门提供信息资源共享,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实行网上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转入学校。简化休学申请办理材料,符合休学政策的学生提交《休学申请表》后,通过与卫生医疗机构信息共享,直接获取学生的医疗证明信息,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即可审核办理。休学期满的学生提交《复学申请表》后,由原就读学校审核后在电子学籍系统提交复学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即可复学。

    将民办学校和面向中小学生文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申请纳入多部门跨层级“一件事情”联办,申请材料做到能合尽合、能减尽减,通过与消防、环保、市场监管、住建、民政、编办等部门联办协办,优化简化办学审批流程,提高办理时效。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规范管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对民办教育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晰教育、民政、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社会培训机构的监管职责,规范办学市场。

    监管到位:让“双随机”常态化,让“一公开”透明化

    为转变教育监管理念,提升监管效能,衢州市教育局出台《“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努力,“双随机一公开”改革计划任务完成率、检查完成率均达100%。

    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教育局的监督检查职责,将民办学校办学规范监管事项列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市教育局依据《教育法》规定对全市教育工作跨县(市、区)监管时,所涉及的监管对象属于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由相应的县(市、区)教育局建立本级监管对象名录库,抄送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筹使用;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市教育局机关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的公务员构成。组成的执法检查组人数应不少于两人,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在执行的过程中,要求工作人员做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按实际需要人数的2倍,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不超过随机抽查事项对应的监管对象总数的5%,抽查频次每年不超过2次,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执法牵头处室要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通过衢州教育网向社会公布,并推送到信用浙江平台,纳入监管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作者系浙江省衢州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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